王晓芳律师,嵊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晓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由监理工程师处理解决,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查明事故的性质、单位和主要人。
组织技术鉴定。
明确事故主要单位和次要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
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提出对事故单位和人的处理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工程安全事故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划分
根据应急预案的界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今后,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应急预案同时明确了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可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建设部门应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和使用。
三、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破坏、安全设备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一般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相关内容: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 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 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 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 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 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 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 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 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 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最后通过调查之后对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建筑安全事故的的划分为四大类,例如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